IZE学院 订单查询

0086-21-31006702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账号注册及登录EN
您当前的位置: 首页 >> 产品中心 >> 检测-测量-传感器 >> 编码器 >> 编码器丨解析器丨分解器丨Resolvers >> HENGSTLER编码器RI64系列

HENGSTLER编码器RI64系列

请注意:照片可能并不是实际产品,具体请参阅标题和产品规格及所有细节描述。
产品品牌:
型号:RI64/1024BW4H9IBA4X09
HENGSTLER编码器RI64/1024BW4H9IBA4X09
预估货期:
关  键  词:HENGSTLER编码器RI64/1024BW4H9IBA4X09RI64/1024AW4H9
相似产品:
是否有问题?联系我们工作人员
  邮件联系

HENGSTLER编码器RI64/1024BW4H9IBA4X09参数介绍

RI64

1024

B:5~26VDC

W:81/64

4:IP64

H:通孔轴, 后夹紧环

9:14mm

I:推挽互补

B:PVC 电缆

A4:0.4mm

X09

爱泽工业(ize-industries)并不是本网站所列所有产品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。 本网站使用的所有产品名称,商标,品牌等均属于各自品牌厂家所有。 本网站在产品或图片描述中,出现具有这些名称,商标,品牌等信息的产品仅用于识别目的,并非旨在表明任何与持有者的从属及授权关系。

HENGSTLER编码器RI64系列介绍

标准空心轴光电增量编码器-RI64

空心轴和轴套设计,轴径可达16 mm

稳健的设计

抗冲击、振动性能高

分辨率高达4096ppr

绝缘轴套 - 防止从大功率电机轴传导过来的轴电流

工作温度:-40~+100℃

防护等级IP67,贯通轴情形亦然

应用:同步电机反馈,工业应用

 

规格

外径:63mm

轴径或孔径:10mm / 12mm / 14mm / 15mm / 16mm

脉冲数或分辨率:1000~4096

防护等级:IP64/IP67

最高转速:6,000 RPM(通孔); 12,000 RPM(轴套)

其它

标准工作特性

机械特性

轴径:10,12,14,15,16mm

最大机械转速:6000 RPM(空心轴),12000 RPM(轴套型)

电气特性

电源电压:DC 5V±10% 或 DC 5-26V

环境特性

防护等级: IP64/IP67

工作温度:-40℃- +100℃

存储温度:-40℃- +100℃

 

HENGSTLER编码器RI64系列其他型号:

HENGSTLER RI64/1024AW4H7TBB5O

HENGSTLER RI64/1024AW4H9TBA4X09

HENGSTLER RI64/1024BW7H91BF0X09

HENGSTLER RI64/1024BW7H9IBF0X09

HENGSTLER RI64/1024BW7H9IBF0X11

HENGSTLER RI64/5000AO4F2TBF0

 

HENGSTLER encoder NEW + ORIGINAL+ ONE YEAR WARRANTY

 

爱泽工业成立于2010年,定位于向先进制造工业提供高端制造技术和设备。代理经营世界先进的电气自动化、机械与传动、流体控制、仪器仪表、工具等产品。作为电气,液压以及气动解决方案的合作伙伴,我们利用我们的全球协作团队,为客户提供先进解决方案,市场知识以及相关增值服务来帮助优化客户的工作效率,提高可靠性和安全性,致力于成为工业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优质渠道。

 

如果有任何关于HENGSTLER编码器RI64/1024BW4H9IBA4X09的疑问,请随时与我们电联,(021-3100 6702),我们将尽全力解决您的问题。

 

If you have any question for HENGSTLER products, please feel free to dial 0086-21-3100 6702/ send request email to sales@ize-industries.com / browse our website: www.ize-industries.com.


HENGSTLER编码器RI64系列RI64/1024BW4H9IBA4X09技术参数

免责声明:本网站的布局,设计和编辑版权归©上海爱泽工业设备有限公司(简称ize-industries)所有,保留所有相关权利。 Ize-industries销售工业领域的全新产品,库存产品,并不断开发渠道购买此类产品。 本网站未经所有制造商或商标授权或批准。ize-industries不是所有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,附属公司或代表处。除非另有明确说明,否则此处出现的指定商标,品牌名称和品牌均为其各自所有者的财产。